《通知》指出,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不再发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而由电网企业确定并定期公布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其中,此前已纳入前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可由电网企业审核后直接纳入补贴清单。
《通知》明确,光伏自然人分布式仍按《关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通知》要求管理,电网企业应定期汇总项目信息并完成备案。
《通知》指出,将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4月3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补贴清单的审核发布工作;6月30日前,完成首批补贴清单的审核发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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