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以及京津浙等省份近日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从整改方案来看,国家能源局提出“研究出台《能源碳达峰实施方案》及推动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构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等政策措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制定完善科学绿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林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林草贡献碳中和、碳达峰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完善林草政策体系等”;京津浙则明确,将加快推动低碳绿色转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从第二轮第二批督察开始,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首次将国务院有关部门纳入督察范围。近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全面启动。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分别对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5个省,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两家中央企业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
国家能源局:加快构建能源绿色发展新格局
国家能源局整改方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64项具体整改举措。截至目前,已立行立改完成17项;到2021年底,预计再完成30项,其余17项将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推进。
国家能源局表示,要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能源绿色发展新格局。比如,研究出台《能源碳达峰实施方案》及推动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构造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等政策措施。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优化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布局,扎实推进主要流域水电站规划建设,积极有序推进沿海核电建设,推进地热供暖、生物质供热、生物质天然气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同时,优化区域能源发展布局,重点建设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清洁能源基地和海上风电基地。统筹优化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布局,着力提升存量输电通道利用效率和清洁电力占比,优先规划建设以清洁电力为主的输电通道。
为了强化规划战略引导,国家能源局将高质量编制“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及分领域规划,健全能源开发与生态环保同规划、同落实、同监管的协同工作机制,督促省级能源规划与国家规划衔接一致。健全电力供需平衡预警机制,建立完善清洁能源消纳长效机制,完善有利于清洁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快完善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政策制度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整改方案提到,加快完善林草生态保护修复政策制度。其中,加快新政策制度有效供给和老旧政策制度的修改完善,制定完善科学绿化、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林草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途径、林草贡献碳中和、碳达峰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完善林草政策体系,逐步形成管长远、治根本、保长效的林草政策制度体系。
整改方案明确,科学编制实施林草“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形成完善的林草规划体系,实现生态系统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加快建立健全林草保护修复制度、国家公园保护制度、资源利用监管制度、科学经营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等制度体系,推动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林草治理能力。
此外,组织实施一批林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加大长江、黄河、京津冀、雄安新区、秦岭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力度,贯彻自然恢复为主、适地适树、以水定绿、林草融合等科学生态节俭理念,全面提高造林绿化科学化水平。
京津浙: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北京整改方案明确,2021年底前,督察整改任务及督察组移交的信访件办理工作要取得阶段性进展和成效;到2025年底,力争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劣Ⅴ类水体,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5%,森林覆盖率达到45%;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再上新台阶。
为此,北京将坚定不移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腾笼换鸟”,发展高精尖产业,持续抓好违法建设拆除、城乡结合部重点村整治等工作,营造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严格执行新版城市总体规划,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动生态空间优化重组。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实施二氧化碳控制专项行动,深入推进节能节水节地,推广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绿色生活方式。
浙江整改方案也明确,全面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比如,持续深化能源革命,高水平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此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深入推进清新空气行动,大力实施碧水提升行动,扎实开展治土净地行动,全面建设全域“无废城市”,确保完成年度生态环境质量工作目标。
根据天津整改方案,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制定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推动钢铁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产业体系,促进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调整,着眼实现“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助力形成“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现代化交通运输体系,促进交通运输结构转优,加快打造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切实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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