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对外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从六方面提出21条具体举措。
《若干意见》提出,“到2030年,能源系统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应用体系初步构筑、数据要素潜能充分激活,一批制约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能源系统智能感知与智能调控体系加快形成,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涌现”“数字技术与能源产业融合发展对能源行业提质增效与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的支撑作用全面显现”。
国家能源局表示,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能源产业与数字技术融合发展是新时代推动我国能源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有效措施,对提升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能源安全保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手段。”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传统能源行业“发—输—配—储—用”节点之间彼此孤立,难以协同,导致电力生产效率低,且全链路依靠人工维护,运维效率低。而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可以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数字化技术,将电力电子技术与数字技术创新融合,实现全链路数字化和智能化,让电力生产效率、运维效率、能源效率最大化。这将大大提高我国能源自主保障能力,有力维护我国能源安全。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意见》着重提到要推动共性技术突破。即推动能源装备智能感知与智能终端技术突破、推动能源系统智能调控技术突破、推动能源系统网络安全技术突破。
“近年来得益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在‘双碳’目标的牵引下,我国在数字技术赋能能源数字化转型,大力发展能源数字经济,促进能源产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等方面已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现实困难影响能源数字化技术化向前推进。”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梁斯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集中攻克一些技术性难题,在制约能源数字化智能化的问题上有所突破,对推动能源数字化技术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若干意见》明确,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好促进数字科技创新的投资、税收、金融、保险、知识产权等支持政策,用好科技创新再贷款和碳减排支持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形成支持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长效机制。
梁斯表示,财政资金、再贷款等是引导资金流向的重要政策工具。预计后续财政资金将继续发挥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为能源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来源:证券日报 记者 杜雨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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