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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加快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2-11-21 00:00:00

  本报讯 11月17日获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能源局、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到2025年年底前的相关建设目标。

  针对高速公路,方案提出,到2023年年底前,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的充电车位或具备安装充电设施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数量的10%;到2025年,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的充电车位或具备安装充电设施条件的车位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20%,具备条件的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车位数量达到停车位总数的20%以上。

  针对非高速公路,方案提出,到2023年年底前,各方将合作推动具备条件的国省干线公路服务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引导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沿线乡镇在停车区等重点场所配置充电基础设施;到2025年,具备条件的国省干线公路服务站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全覆盖,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沿线实现充电基础设施有效覆盖。

  近年来,浙江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截至2022年9月底已达110万辆以上,较2020年年底增加73万辆以上。这对充电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上,方案明确,各方将根据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流量、场区功能分区等,合理推进快充站布局建设,引导新能源汽车与燃油汽车有序分区停放,确保新能源汽车停车位专位专用;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的充电设施要满足多种新能源汽车车型的充电需求,逐步试点建设无线充电设施。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将同步建设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空间,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分利用存量土地或停车位,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扩容改造,不断提高充电车位及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空间车位的比例。

  根据方案,到2023年年底前,浙江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将建成充电车位1800个。浙江省每个服务区实际安装充电设施并可有效使用的车位不少于4个,新能源汽车通行量较大线路沿线的各个服务区充电车位不少于8个。

  在推进非高速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上,该方案提出,非高速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将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目标,与新的路网规划同步推进建设,各方统筹确定建设规模,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具备条件的非高速公路沿线重点旅游景区、服务站等开展覆盖多种车型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补齐县城、乡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强化社会化充电服务,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到2023年年底前,相关各方推动浙江全省非高速公路沿线建成充电车位880个,具备条件的新改建服务站、停车区实现充电服务全覆盖。

  此外,方案还明确了加强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做好公路沿线充电设施供电服务保障,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加强服务信息采集及发布,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物联网互联互通;加强充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提升充电设施可用率和运维队伍的应急处理能力。

  浙江省能源大数据中心数据显示,目前,浙江省已建成充电站7417座充电桩84397个。其中,高速服务区充电站188座充电桩1220个。

  到2025年年底前,浙江省将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满足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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