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其中明确了部分省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
天津市
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每千瓦时0.60元,电动公交车充换电服务费每千瓦时0.80元,其他电动车充换电服务费每千瓦时1.0元。
山西省
0.45元/千瓦时。
上海市
充电服务费不高于1.3元/千瓦时。
海南省
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60~0.9元/千瓦时;其他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65~1.1元/千瓦时;充换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60元/公里(包括电费、电池租赁和充换电服务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重庆市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不超过每度0.4元。
甘肃省
各地按照定价权限制定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标准0.50~0.7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相关文件。
青海省
上限标准为0.30~0.85元/千瓦时,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州)、县相关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
最高0.45元/千瓦时~0.5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附公告原文及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23年 第1号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委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调整,制定了《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现予以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第8号公告同时废止。
目录清单将根据经营服务性收费改革进程实施动态调整。
附件: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版)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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