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本级2022年电力需求响应补贴实施办法
补贴对象
本办法中的补助对象为市本级(含柯城、衢江)在2022年自本办法实施以来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时,有效参与响应且拥有独立用电户号、满足计量采集要求的工商业用电主体。
上述工商业用电主体,为纳入国网衢州供电公司电力需求响应资源池内的工商业企业,相关企业需提前在“网上国网”app完成签约,在响应前答复响应邀约,在响应时段有效完成负荷调节并获得省级响应补贴的,经国网衢州供电公司核算有效后可获得补贴。
补贴标准
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期间,对市本级(含柯城、衢江)有效参与需求响应的电力用户,在获得省级响应补贴金额基础上给予补贴,补足至4元/千瓦时。
一个自然年内市本级(含柯城、衢江)补贴总额上限为500万元。如年度内应补贴总额超过上限的,则实际补贴金额同比例下降。
触发条件
全省执行电力需求响应期间,我市不单独发起电力需求响应流程,以省能源局公示的响应结果为触发依据。
审核与公示
补贴公示以自然年度为周期,国网衢州供电公司根据省能源局电力需求响应补贴公示结果、省电力公司下达的支付依据,将市本级(含柯城、衢江)需求响应补贴清单报送至市发改委,经市发改委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由市发改委牵头会同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国网衢州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进行解释。各县(市)可参照本办法执行属地电力需求响应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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