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8月19日,国网四川映秀湾电厂顺利完成国家能源局《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第二十五章“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修编初稿,标志着该项工作第一阶段修编任务结束。
为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指导电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国家能源局于2014年4月印发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又称《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通用性行业标准。此标准是国家电力安全管理从事故“结果型管理”转向“预控型管理”的法宝之一。今年5月,国家能源局决定开展该标准的修订工作,并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华能集团等数十家单位发出了征求修订意见的函。
映秀湾电厂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组织厂属各单位各专业征集修订意见。针对第二十五章“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相关内容,电厂专业人员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并结合水电厂生产实际,提出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修订意见。最终,该修订意见在多家单位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映秀湾电厂成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唯一一家参与该标准修编工作的单位。
初稿编写阶段,映秀湾电厂专业人员和华北电科院两名专家组成的修编组,针对第二十五章“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相关内容,查阅海量资料,收集了近年全国发生的各类电力企业环保相关事故案例,并充分考虑生活垃圾焚烧电厂、生物质电厂、电化学储能电站等的通用性,认真分析相关事故规律,同时仔细研读、掌握涉及的法规文件和技术标准,确保修编后的标准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修编组将把各专业初审、汇总后形成的《防止电力生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修订征求意见稿)》下发至各电力企业征求意见,结合各电力企业反馈的修改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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