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截至10月28日,西藏地区清洁能源电力年外送量达22亿千瓦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再创新高,预计可为西藏地区创造经济效益近5亿元,减少受电地区二氧化碳排放200万吨。
2020年11月20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南分部在成都组织12家省级电力公司签订“2021-2023年61亿千瓦时西藏清洁能源消纳框架协议”。根据协议,2021~2023年将分别有20亿、20亿、21亿千瓦时的清洁能源电力从西藏地区输送至中东部地区11个省(直辖市)。
今年是实施该协议的第一年,为确保协议落实,国网西南分部持续深化“政策+市场”藏电外送新模式,开展“三优先专项行动”促进藏电外送。该公司针对藏电外送以水电和光伏发电为主、随机性强的特征,设置专人专岗密切跟踪藏电外送需求,及时开展增量外送交易,为藏电消纳创造最佳条件;充分挖掘柴拉直流、川藏交流输电通道以及各跨区通道送电潜力,优先足额安排输电通道;在交易计划执行后,优先清分藏电外送电量,确保藏电外送经济和社会效益落到实处。
据介绍,今年藏电外送预计持续至11月底,总外送电量近23亿千瓦时。国网西南分部将持续扩大藏电外送规模,不断拓展消纳市场,服务西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双碳”目标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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