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国家电投董事长、党组书记钱智民主持召开国家电投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国家电投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江毅,外部董事卢纯、朱鸿杰、刘德恒、杨清廷、聂晓夫,职工董事李厚新出席会议。国家电投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陈维义,总会计师、党组成员陈西,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陈海斌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电投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会议对国家电投2021年经营成果和财务决算的质量给予充分肯定,建议进一步加强战略管控引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严控资产负债率,持续提高运营效率,实现稳中求进,取得更好业绩。会议指出,国家电投在国资委的指导下针对内控体系优化开展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内控体系的针对性、有效性得到了有效提升,对规范企业经营管理,防范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电投社会责任管理规定的议案》。会议认为,本议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国家电投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利益相关方与ESG(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治理Governance)管理等方面内容,为国家电投充分履行央企责任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会议审议通过了《所属企业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和强流加速器技术研发项目立项的议案》及《国家电投资本运作及重大投资项目评价报告》等议案,听取了董事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以及关于董事长专题会、总经理办公会行权情况的报告。
国家电投总法律顾问吴姜宏,重大项目总工程师兼发展部主任侯学众,总审计师兼审计部主任梁玉丰,董事会秘书、党组秘书兼党建部主任刘丰,法人治理部(董事会办公室)、人资部、计财部、资本部、国际部、创新部、核能部、法商部、审计部,数字化中心、财务共享中心有关负责人,专职董事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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