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18日,国家能源集团江苏泰州公司年累计发电180.4亿千瓦时,同比增发5亿千瓦时,位居江苏区域火电前列,创建厂以来新高,以实际行动彰显央企能源保供责任担当。
今年以来,泰州公司坚决扛起能源保供责任,严格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六十条”举措,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公司深化“主动超前”的工作理念,大力开展“文化引领主动安全型企业综合治理”三年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监督和保障体系建设。突出“现场、现实、现在”,严抓严控机组计划性检修、50万吨级碳捕集工程安全。结合季节特点组织开展春检、秋检、迎峰度夏、防汛抗台等检查,严格落实“两个清单”,推进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落地落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环保风险。畅通煤炭“采购、调运、接卸、堆存、加仓、掺烧”全流程管控,通过“以船代库”“煤源锁定”等方式,严格把好煤质监管关口,提质控价,为机组稳定运行提供优质“口粮”。深入开展电量“三同对标”分析,关注市场变化,跟踪发电进度,紧盯实时调度,增强营销力度,确保机组发电量、负荷率及利用小时数稳步提升,在能源保供工作中切实发挥好“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李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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