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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流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通过审查 规划总院主持审查会

规划总院发布时间:2024-01-23 14:03:21  作者:陈自立

2024年1月17日至18日,规划总院可再生能源标准化管理中心在杭州组织召开了能源行业标准《潮流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送审稿审查会议。会议由规划总院副总工程师李仕胜主持,规划总院专家委员会委员万文功担任审查专家组组长,总院新能源研究院主任工程师韦惠肖担任审查专家组副组长。规划总院、国家海洋技术中心、上海海洋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国电联合动力技术有限公司、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江厦潮汐试验电站、杭州江河水电科技有限公司、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河海大学、浙江大学、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1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编制计划及外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1〕92号),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规划总院、中电建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浙江大学、河海大学、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开展本规程的编制工作。本规程于2023年1月完成征求意见稿,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及建议66条,编制组在充分研究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对本规程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于2023年11月完成送审稿。

会议听取了编制组关于规程编制情况和主要内容的汇报,与会专家对规程逐章逐条进行认真审查。审查认为,编制组提交审查的规程有关技术文件齐全,编制依据充分,结构清晰,与国内相关标准相协调,具有可操作性,规程格式规范,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的规定,充分反映了潮流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工作的特点和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同意通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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