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可再生能源项目进入首批财政补贴目录的条件。结合以往发布的政策可知,再生能源项目补贴审核改变了审核主管单位和简化了审核流程。有人认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也会随着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改革有更符合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特性的政策出台。
所谓的“第八批”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开启。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可再生能源项目进入首批财政补贴目录的条件。
是“第八批”还是“首批”?这要从2020年年初说起,可再生能源改革已上路。1月23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取消了目录制管理,自2020年起,凡是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均纳入补贴清单。
因此,此前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文公布的第一至七批,可直接纳入补贴清单,尚未纳入补助清单的项目补贴确权可在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申报,由电网企业确定并定期公布,分批纳入补贴清单。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简称“办法”)中对“存量项目”和“新增项目”进行了准确定义,已该文件印发为线,在此之后的为“新增项目”。取消新增海上风电及光热项目补贴,使得新增补助资金向生物质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偏移,垃圾焚烧行业翘首企盼的新一批项目清单即将出台。
被纳入可再生能源补贴清单有什么要求呢?所有项目应于2006年及以后年度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手续,风电项目需于2019年12月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除个别可延长至2019年12月底的项目外,其他光伏发电项目需在2017年7月底全部机组完成并网;
生物质发电项目需于2018年1月底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E20研究院根据以往发布的可再生能源补贴清单推测,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能被纳入补贴应该会也落在2016年-2018年1月期间并网的项目。
除此之外,纳入补贴清单的项目还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根据《通知》“成熟一批,公布一批”的原则,2020年4月30日前,将完成第一阶段补贴清单的审核发布工作,6月30日前完成首批补贴清单审核发布工作。此次审核工作改变了审核主管单位,简化了审核流程,有业内人士认为,或将加快补贴兑付进度,保证资金有效率拨付。
虽然《通知》中虽然并没有直接涉及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补贴要求,有人认为,有望给垃圾焚烧发电新增项目的入篮做出指导,有助于新增项目入篮的有序进行及市场预期的稳定。
随着垃圾分类进程的推进,垃圾焚烧发电也会越来越受到重视。《办法》曾提到会“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分类型的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规模管理以及具体监管措施”,有专家指出,垃圾焚烧发电将区别于风电等,出台“分类型的管理办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