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揭阳市区揭阳大道以东、临江北路以北揭阳生态环境大楼,邮编:5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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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普宁市北部生活垃圾环保处理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普宁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建设地点:普宁市广太镇黄芽山村地块
环评机构:中国广州锦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用地面积106847.50 m2,建筑用地面积69744.94 m2。项目分两期建设,预留二期用地,二期环评另行委托评价。工程新建1台6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及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6.4MPa,450℃),100t/d的餐厨垃圾处置设施,配置1台15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机(6.2MPa ,445℃)及1台15MW的发电机。同时配套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项目生活垃圾服务范围原则上为北部六镇(即广太镇、南径镇、麒麟镇、洪阳镇、赤岗镇、南溪镇),处理餐厨垃圾服务范围为普宁全市。工程总投资约36976.47万元,环保投资4971.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焚烧炉产生的烟气及垃圾储坑、污水处理系统等产生的恶臭等。烟气处理采用“高效SNCR+半干式脱酸+干石灰喷射(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工艺,处理后的烟气通过80米高烟囱排放;垃圾池设计成全封闭式,并保持负压状态;垃圾库及卸料大厅恶臭措施:采用新型密封、防渗漏的垃圾运输专用车将垃圾运送至电厂,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恶臭污染;垃圾库设计为负压密闭结构,设置自动卸料门,卸车平台大门装设空气幕隔离大厅内外空气流动,防止卸料厅臭气外逸;污水处理系统中的臭气源经收集,由风机通过风管送至一次风机入口和垃圾库负压区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置。
2、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垃圾车、地磅、卸料大厅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垃圾运输引桥冲洗排水、车间清洁排水、化验室排水、除盐水制备系统反冲洗水等。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
3、营运期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对主要设备噪声源采取隔声、降噪、减震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内的交通管理,尽可能降低噪声的影响。
4、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炉渣、飞灰等。炉渣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每天通过专车外运进行综合利用。飞灰采用螯合剂进行固化处理,稳定化飞灰经检测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规定后,委托有相关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或垃圾填埋场填埋。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通过张贴公告、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收集公众对项目环评文件的意见,公众参与工作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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