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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启动资格预审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2-12-07 14:23:51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12月7日,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本项目建成后处理垃圾43.80万t。本项目拟建设安装2台6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锅炉,配备1台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原2台400t/d循环硫化床焚烧炉及2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等设施停运拆除。主要建设内容:原料及物料供应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及飞灰固化系统、脱硝系统、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等及配套设施,同时拆除原上煤系统、除灰系统、辅助燃油系统、厂区管网及称重系统等技术工程,估算总投资56050.32万元。

详情如下:

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成后处理垃圾43.80万t。本项目拟建设安装2台6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锅炉,配备1台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原2台400t/d循环硫化床焚烧炉及2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等设施停运拆除。主要建设内容:原料及物料供应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及飞灰固化系统、脱硝系统、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等及配套设施,同时拆除原上煤系统、除灰系统、辅助燃油系统、厂区管网及称重系统等技术工程,估算总投资56050.32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是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12-07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0874-3219833

评审办法: 有限数量制

备注: 请申请人于2022年12月7日至12月13日17时30分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曲靖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资格预申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曲靖康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杨吉航

办公电话: 15216712007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吴海燕

办公电话: 0874-3218199 移动电话: 1376955026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300202221073001001

标段名称: 曲靖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2-12-13 17:3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2-12-22 09:00

开标地点: 资审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 56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成后处理垃圾43.80万t。本项目拟建设安装2台600t/d机械炉排垃圾焚烧锅炉,配备1台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原2台400t/d循环硫化床焚烧炉及2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等设施停运拆除。主要建设内容:原料及物料供应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及飞灰固化系统、脱硝系统、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等及配套设施,同时拆除原上煤系统、除灰系统、辅助燃油系统、厂区管网及称重系统等技术工程,估算总投资56050.32万元。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④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若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专业(发输电)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

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2个3.92亿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3.92亿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注:①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 ②如为新成立企业(新成立企业指企业成立时间至公告发布时间不足一年的)可不做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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