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增加重大决策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以及《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昆办通〔2021〕16号)有关规定,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决定举行《东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
当前东川区卫生填埋场运行受到影响,东川区生活垃圾采用外送嵩明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成本高较高且不可持续,解决东川区生活垃圾处理难题的最终出路必须是采用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生活垃圾处置方式。以东川区目前的综合经济实力,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上采用焚烧方式已属可行。本项目建成后将和填埋场形成互补优势,填埋场作为焚烧所产生的飞灰固化产物的储存地,符合国家关于填埋处理方式与焚烧处理方式互补关系原则。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东川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目标,有利于东川区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二、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东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否具备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需要落实那些防范化解措施,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时间:听证会拟定于2024年3月6日上午9:30(星期三)举行。
听证地点:东川区城市管理局(铜都街道古铜路21号)一楼大会议室。
四、听证参加人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区年满18周岁,从事或者关注与生活垃圾处理有关的人员10人至1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学者3人至5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根据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东川区城市管理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电子邮箱方式,报名统一使用附件《听证会报名表》。报名信函寄至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东川区铜都街道古铜路21号,邮政编码:654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电子邮箱报名请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后传至450549319@qq.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接收报名表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16时。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将于2024年2月2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网站(.cn)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七、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为进一步加快对于东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推进,化解东川区生活垃圾处理难题,在召开《东川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听证会的同时,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3月1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请于2024年3月4日以前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刘辉
联系电话:0871-62120206
邮 箱:450549319@qq.com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昆明市东川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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