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全部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建制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达100%,秸秆禁烧实现零火点。
生活垃圾处置到位。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收运处置体系,加强交通不便地区的作业服务能力建设,防止产生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存在问题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并责令限期整改。一季度,全市累计收集农村生活垃圾13.73万吨,并全部就近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生活污水治理到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6亿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目前全市88个乡镇政府所在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100%全覆盖,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442个、日处理污水能力超15万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1%以上,排放水质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以上标准。
生活饮水保护到位。健全三级饮用水源网格监管机制,设立县级网格监管区17个、乡级28个、村级87个,安装公示牌289个,发现问题迅速反馈解决。科学合理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同步绘制保护区边界矢量图,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在保护区边界主要拐点、人群易见处等设立界标、界牌,目前已完成32个农村饮用水源地定界立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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