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发改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分布式光伏建设相关政策的提醒函
各省(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邢东新区管委会:
近期,我委多次接到省能源局转来群众举报,部分县(市、区)在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过程中违反“竞争不垄断”政策,存在乡政府不予办理相关手续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的有关政策,促进市场公平开发,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请你们立即开展排查,搞“一县一企”、排斥其他企业的现象。如我委今后再接到相关群众举报,将向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反映,按程序进行处理。
邢台市发改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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