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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 房地产开发项目与屋顶光伏系统应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中国电力网发布时间:2024-05-07 09:48:03
4月30日,浙江省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运维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应当按照“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要求组织实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具有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允许该设计单位统一开展屋顶光伏一体化设计工作,实现建筑专业和光伏发电专业互相协同。对符合设计资质要求,但不具备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允许相关主体设计单位将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工作分包给具有光伏发电设计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确定由主体设计单位建筑专业统筹协调好光伏支架和屋面的连接,确保屋顶光伏基础防水工程无缺陷,光伏项目建设不妨碍屋面消防疏散。房地产开发项目屋顶采用压块固定方式的,应当开展光伏发电和结构专业的计算评价,并在施工图设计中明确,在施工图审查时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

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运维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建设运维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

联系人:凡老师,联系电话:89385080;电子邮箱:kjc1603@163.com。

附件: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屋顶光伏建设运维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来源:国际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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