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正式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火电(热电)行业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
实施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推动污染物和碳排放评价管理统筹融合,是促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协同增效,实现固定污染源减污降碳源头管控的重要抓手和有效途径。生态环境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组织部分省份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
内蒙古自治区是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开展电力行业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对于落实碳达峰要求、指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的通知》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积极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将自治区纳入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拟在自治区火电(含热电)行业范围内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研究制定火电行业碳排放量核算方法,探索形成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体系。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切实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领域协同推进碳减排工作方案》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统筹推进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试点工作任务,积极推动自治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