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长期目标,推动我省光伏发电平稳有序发展,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的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2〕35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第三批)名单予以公布。
我委(能源局)针对项目申报优化流程,采取“随到随过、分批公布”的方式,一旦项目具备条件,及时纳入实施库管理,并采取短信形式通知项目联系人,再分批集中公布。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要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尽快开工建设。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第三批).docx
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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