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能源局发布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472号建议的答复指出,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做好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地方在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统一安排下,协调新能源项目开发规模、布局、时序与系统调节能力及输电通道建设,保障可再生能源规划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实施,持续提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促进清洁能源快速发展。
原文如下: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8472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新能源有序发展更好支撑服务双碳目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指示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明确了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我国电力转型发展的方向,明确了电力行业服务“双碳”目标的核心任务,明确了电力行业改革创新的工作要求。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我国提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电力保障。
一、关于加强顶层设计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等文件,部署了“十四五”期间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有关目标任务。目前,我们正组织开展新型电力系统课题研究,针对“双碳”目标实现过程中电力系统持续发生的电源特性与布局、电网平衡模式、负荷结构与特性等方面的变化,系统开展多层次研究,将提出电力系统转型的主要方向、路线图、阶段性任务和政策建议等,为扎实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供指导。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做好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地方在国家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统一安排下,协调新能源项目开发规模、布局、时序与系统调节能力及输电通道建设,保障可再生能源规划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实施,持续提升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水平,促进清洁能源快速发展。
二、关于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全力推进清洁能源消纳工作,从合理控制电源开发节奏、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充分发挥电网资源配置平台作用、积极推进电力消费方式变革等方面,保障清洁能源合理消纳水平。2020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利用率分别为96.5%、98.0%;2021年为96.9%、98.0%,连续保持在95%以上的高利用率水平。2021年,国家能源局等印发了《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推动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十四五”期间完成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2亿千瓦、灵活制造1.5亿千瓦。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巩固清洁能源消纳成果,加强清洁能源消纳全过程监管,完善促进清洁能源消纳的规划机制,发挥源网荷协同消纳清洁能源能力,加快形成适应新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着力系统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
三、关于支持技术创新和示范应用
加快关键领域技术创新与示范应用是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国家能源局先后印发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发改能源〔2016〕513号)、《“十四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国能发科技〔2021〕58号),将清洁能源发电、先进输电等技术作为重点研发任务,对新型电力系统相关技术创新及研发应用进行专项部署。科技部2022年围绕光伏、风能、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主动支撑技术等部署了50余项重点专项任务。生态环境部围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相关技术研发与交流,促进试验示范的推广和应用。下一步,我们将在做好电力系统转型过程中有关重大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点攻关方向,组织有关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持续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支撑引领低碳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感谢你们对国家能源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希望今后能得到你们更多的支持和指导。
国家能源局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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