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海洋局)发布关于大唐蔚县西合营农光互补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大唐蔚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用地的批复。根据批复文件显示,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同意转用、征收集体未利用地0.9709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大唐蔚县西合营农光互补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大唐蔚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用地。同时要求,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文件详情如下:
关于大唐蔚县西合营农光互补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大唐蔚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用地的批复
冀政转征函〔2023〕1838号
蔚县人民政府:
大唐蔚县西合营农光互补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大唐蔚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用地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未利用地0.9709公顷,以出让方式供地,作为大唐蔚县西合营农光互补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大唐蔚县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来源:国际能源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