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通社努尔苏丹10月7日电,哈萨克斯坦议会下院当天审议通过《关于对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电力的若干法律进行修订补充的法案》。
法案主要新增内容包括:一是扩大灵活性供电产能。哈国内电力盈余达3000兆瓦,但电力系统灵活性不足。法案提出创造有利条件,建设灵活性供电产能,通过挖掘本国潜力解决电力供需失衡问题。为此计划采用项目遴选竞价机制,降低电力对外依存度。目前,哈每年向俄罗斯支付电网调度管理费100-120亿坚戈,今后可节约该笔开支。
二是通过实施“端到端费率”,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根据现行《电力法》,可再生能源发电购电价格纳入传统发电的最高限价范围。考虑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逐年增长,电厂用于自身发展的资金投入持续减少,将对传统电厂的物质技术基础、生产设施更新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为此,法案引入“支持使用可再生能源附加费”概念,将在电价超过最高限价时实施。
三是为发展可再生能源创造有利条件。法案将可再生能源发电购电协议期限从15年延长至20年,从而使投资者在可再生能源项目竞拍中能够提供更低的竞拍价格,减少用电开支。
此外,法案还将为增加灵活性供电产能和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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