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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助力可持续未来——实现风电和光伏规模化发展——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2021年交流项目顺利召开

规划总院发布时间:2021-11-08 09:06:58  作者:夏婷

在刚刚结束的第24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讲话中再次提出要实施好“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共同建设清洁能源科技合作平台,促进新能源技术转移。这是我国在能源领域推动区域合作,支持东盟清洁能源发展的持续着力。

在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的同期,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2021年交流项目于10月25~29日顺利召开。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向海平、中国驻东盟使团公使级参赞李岸致开幕词,东盟能源中心副主任Christopher G. Zamora、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顾洪宾代表主办方致辞。国家能源局国际司副司长魏晓威、新能源司副司长王大鹏参会,新能源司综合处处长陈永胜等领导、专家做主旨发言。

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向海平表示,2016年中方提出开展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的倡议,五年来得到东盟各国的广泛支持和参与,为加强中国—东盟清洁能源合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一带一路”的倡议下,中国与东盟的可再生能源合作不断深化,产业链、供应链结合也日益紧密,东盟已成为我国对外开展可再生能源合作规模最大的区域。中方愿与东盟各国依托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这一平台,与东盟各国分享中国能源发展转型的经验和成果,形成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能源合作,形成各国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合作共赢局面。

中国驻东盟使团公使级参赞李岸指出,今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30年来,双方抓住机遇、聚焦发展,走出一条睦邻友好、团结奋进之路,成为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生动例证。中国与东盟已互为最大规模的贸易伙伴、最具活力的合作伙伴、最富内涵的战略伙伴。当前,中国与东盟在“10+1”“10+3”和东亚峰会机制下,积极开展清洁能源对话,举办清洁能源论坛和交流活动,联合开展产业研究,发布高质量研究报告,取得良好成果。在国际社会携手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希望双方继续加强清洁能源政策、技术、管理经验交流,拓宽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的合作点,共同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作出贡献。

本届能力建设活动主题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助力可持续未来——实现风电和光伏规模化发展”,通过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实施路径、风电多场景应用和低风速发展、高比例光伏促进区域经济繁荣三个主题开展研讨。活动采用主旨演讲、圆桌讨论、专题研讨等多种线上、线下互动方式,既有区域清洁能源宏观发展面和政策的解读,也有来自项目建设和技术研发一线的最新动态。

本届能力建设由国家能源局指导,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和东盟能源中心联合主办,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承办,活动得到中国-东盟基金的大力支持。湖南省能源局、中国电建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东盟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领导和专家参加开幕式并发言。

据会议在线数据统计,本届能力建设共有300多个独立网络端接入,超过1000人次参加会议。

东盟是全球经济最具活力的区域之一,能源需求旺盛。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碳中和的背景下,东盟国家加速了能源转型的步伐。2020年11月,东盟在2025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供给中占比达到23%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35%的目标。尽管受到疫情影响,东盟国家仍然在积极加速能源转型,在2020年22吉瓦的新增电力装机当中,有80%以上是可再生能源,未来也将继续加速扩大可再生能源在东盟地区的部署。在今年9月份结束的东盟能源部长会上,东盟国家形成了发展和部署创新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技术水平的共识,而这一目标实现需要加强与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合作伙伴的交流与对话。其中“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正是提供了东盟国家与中国新能源产业技术的高端对话平台。

“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是在中国-东盟机制下,由中国倡议、国家能源局指导、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主办的区域合作旗舰项目,是克强总理签署的《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2030年愿景》中唯一的清洁能源类项目。东盟方面也对能力建设活动的成果高度赞许,相关成果多次写入东盟+3能源部长会部长宣言。

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2021年交流项目顺利召开活动各分会场


中国-东盟清洁能源能力建设计划2021年交流项目开幕式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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