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表收费未实现“四到户”要求,是国家能源局专项督导检查组在海南开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中指出的问题。南方能源监管局召开督导工作会议,要求海南省发展改革委主动作为,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措施;拜会海南省政府常务副省长,提请海南省政府重视专项整治问题清单的整改工作;先后印发《关于持续做好专项监管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督导整改专项整治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的函》,督导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和海南电网公司闭环整改。
由于历史原因,海南90%以上的住宅小区未抄表到户,电价电费不透明、缴费不便利、供电可靠性差、安全隐患多、故障抢修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小区业主。
今年以来,在南方能源监管局的督导下,海南电网公司按照“分类推进,先易后难”的原则,对住宅小区开展公共配电设施资产接收和抄表到户改造。
为加大小区抄表到户改造工作的推进力度,海南电网公司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印发了改造工作方案,细化分解改造工作14个关键节点,倒排工期有序推进。积极与全省18个市、县政府及住建部门沟通对接,6月底前就已联合召开了住宅小区抄表到户改造动员会。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和设计单位逐户开展改造小区走访宣传,截至目前已完成2015年11月以后既有小区的现场勘查和可研设计。
7月30日,海南省18个市(县)共40个小区与南方电网海南电网公司同步签订《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移交协议》,标志着海南省存量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进入分步实施阶段。
完成资产移交工作后,海南电网公司将按照“产权清晰一个、移交签约一个、接收改造一个”的原则,安排后续进场施工改造计划,确保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签约小区的改造任务,改造完成后由电网公司实施电力抄表到户和配电设备运维管理。
南方能源监管局将持续督促地方政府部门和供电企业推进解决抄表收费“四到户”问题,真正打通供电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用电需求、提升用电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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