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关于印发《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含5000吨)的重点用能单位(含供能公司)应纳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通知指出,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由省级平台和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组成。
省级平台是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的省级公共服务平台,接收和汇总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上传的数据,并对能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应用。
接入端系统是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转换、输配、利用和回收实施动态监测和管理的信息系统,具备数据采集、分析、汇总、上传等功能并将能耗监测数据传输至省级平台和能源计量数据质量评价系统。重点用能单位应履行接入端系统主体责任,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建设,将能源消费数据完整、准确、及时接入省级平台,做好接入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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