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云南富民抽水蓄能电站EPC总承包合同及监理服务合同签约仪式在成都举行,标志着项目进入全面开工建设阶段。富民项目作为国家“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及云南省首个核准、开工建设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其建设实施对集团抽水蓄能业务发展有重要战略意义。
电建水电开发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吴旭良出席签约仪式并讲话,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赖真明主持仪式并见证签约。电建昆明院党委书记、董事长黄海涛,水电十四局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曙平,水电六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裴利民,电建北京院总经理杨晓辉,电建水电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刘运华、范贵华、罗武出席仪式并见证签约。
签约仪式上,吴旭良对合同签约落地表示热烈祝贺,感谢各与会单位对电建水电开发公司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并对富民项目高质量建设管理提出要求:一是有关各方提高政治站位,团结一心、精诚合作,统筹落实刚性制度考核和严格履约评价,为项目落地实施创造良好生态环境;二是富民公司提升管理能力,做“强管理、强协调、强沟通”的强力业主,做“敢作敢为、善作善成”的有为业主;三是监理单位缜密谋划、严格把关,严格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四是EPC总承包单位率先筹划、精心组织、科学施工、攻坚克难,按照工期节约、安全可控、质量优良、投资节约、绿色环保、文明施工、先进智能的原则,为打造电建集团抽蓄项目投资及EPC建设示范工程再创佳绩;五是参建各方共同促进项目建设和地方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切实做到“建设一个工程,造福一方百姓”,以富民项目高质量推进向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
富民抽蓄项目EPC总承包单位由电建昆明院、水电六局、水电十四局联营体组成。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服务单位由电建北京院、北京院咨询公司联营体组成。项目位于云南省富民县,电站总装机140万千瓦,总投资92.66亿元,工程总工期为68个月。(彭添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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