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发改委发布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快杭州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文件明确,“十四五”期间,确保新增光伏装机容量1200兆瓦以上,力争达到2000兆瓦以上,累计装机3300兆瓦以上。
实施重点包括:推进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促进光伏产业迭代升级;全面推进6大“光伏+”工程。
鼓励各区、县(市)和各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结合实际出台光伏补贴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杭州市范围内2021-2025年期间建成并网的,且年光伏利用小时数超过900小时(由国网供电公司在并网满一年后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的光伏项目进行奖补。其中上城、拱墅、西湖、滨江、钱塘区按 0.2元/瓦标准,其他地区按 0.1元/瓦标准给予投资主体一次性建设奖励。
原文如下:
市发改委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快建立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提高我市电力自给能力,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市发改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4月8日前反馈市发改委。
联系人:潘亦辰,电话:85257079。
邮箱:trqgy01@163.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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