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报装,不用建设,首付30%费用施工临时用电在2天时间里就安装到位。近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武鸣区一工地,工地建设方通过分期付款租赁的形式,实现“开工即用电”,成为广西首个实施“临电共享”的项目。
“这种租赁模式真的是太方便了,为我们项目早日完工争取了时间。”工地建设方项目经理卢瑞敏介绍,以往施工临时用电通常是由他们自己来进行建设维护。而且供电部门在出具供电方案和验收的时间都很短,但是在供电设施的安装施工环节所用的时间比较长。因为施工阶段涉及到施工单位和工程物资招投标的,从申请用电到最终通电的时间一般都要45天左右。此次施工临时供电通过租赁的形式,在与租赁提供商签订租赁协议后,对方在两天的时间里,就将一台500千伏安的变压器安装完成并接火送电,保障了项目能第一时间开展建设。同时,整个费用还采用分期付款的形式,也减轻了资金压力。
广西电网公司南宁供电局市场营销部副经理汪德敖说,在用电报装的整个环节,由客户承担的内部供电设施的建设时间是目前影响“获得电力”时间的最大因素。针对影响客户用电的这个“痛点”,供电部门发挥电力平台优势,引导有资质的电力施工单位向有意向的电力用户提供施工临时用电租赁服务。根据初步测算,采用临时用电租赁模式以后,用电户“获得电力”时间将在现在的基础上压缩50%以上,用电成本将缩减20%以上,仅此一项每年将为用电户减少用电成本2200余万元。汪德敖表示,随着临时用电租赁模式得到大规模推广,更多的电力施工单位成为临电供应商,引入竞争机制,通过采用供电部门提供的典型设计以及电力物资设备的回收再利用、优化管理模式等多种手段进一步进低成本,广大电力用户将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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