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资国企认真落实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决策部署,聚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和经营机制市场化水平,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厘清“三个主体”,更高质量提升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水平
聚焦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的公司治理机制,促进各治理主体协调运转、有效制衡,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一是坚持深度融合,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开展“在公司治理中更好发挥党的领导作用”课题研究,出台《省属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工作措施》等改革举措,动态优化党委前置研究讨论、研究决定“两张清单”,省属企业清单优化率达83.81%。
二是坚持规范科学,提升董事会建设质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省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的实施意见》,配套外部董事履职支撑、董事会秘书管理等制度办法,实现董事会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拓宽外部董事来源渠道,省属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达180余人,各省属企业集团均配备1-2名专职外部董事。着力提升外部董事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解聘不胜任或不适宜的外部董事14名。优化派员列席董事会机制,及时掌握企业董事会运行情况。
三是坚持放管结合,引导经理层更好履职尽责。全面落实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制度,进一步推动董事会对经理层实施精准考核,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授权行权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授权。指导企业分层分类确定细分业务领域的具体权责事项,以“决策程序”形式明确行权主体、行权方式,使党委、董事会、经理层权责边界更加明晰,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健全“三能机制”,更广范围推动国有企业按市场化机制经营
聚焦更广更深落实三项制度改革,以“破三铁”为重点,健全“三能机制”,推动国企真正按市场化机制运营。
一是坚持能上能下,打破“铁交椅”。推进省属企业集团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形成任职有期限、经营有目标、届满有考核、考核有刚性、奖惩有力度的运行机制,激发经理层活力。按照“既对标行业跳起摸高,又对标历史合理增长”原则,“一人一表”差异化确定契约目标,定量指标占比不低于60%、共担指标占比不高于50%,个性指标不超过3个,确保契约可量化、有挑战。推动监管企业落实刚性退出制度,指导企业设置“双70”退出底线,“双80”合格线,一旦触发据实解聘或调整,因触发契约条款退出原岗位的经理层成员达15名。
二是坚持能进能出,打破“铁饭碗”。强化领导班子考核,从经营、发展、改革等5个维度建立52项评价指标体系,“一企一策”精准画像,形成领导班子胜任力指数,为省委省政府调整优化企业领导提供重要依据。将管理人员竞争上岗周期与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周期进行衔接,定期开展差额竞争上岗,打破岗位壁垒,推动人岗适配,各级子企业新聘任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率达到82.97%。支持省属企业细化优化员工市场化退出标准和渠道,明确降岗、解除劳动合同等退出情形,经考核后转岗、降级、内退员工达338名。
三是坚持能增能减,打破“铁工资”。完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强化工效联动,省属企业集团领导班子绩效薪酬占比超67%,中层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占比超50%,对承担重大功能任务导致工效不联动、工资水平低于25分位值的企业,“一企一策”托底调控,保障职工权益。调整收入分配结构,薪酬分配向作出贡献的创新研发团队、高技能人才、一线艰苦人群倾斜,提高关键岗位薪酬竞争力,穿透监管薪酬过高偏高子企业负责人,合理调节过高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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